2011-09-25来源:未知阅读:次
据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1日公布的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家用汽车产品在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时,消费者可以要求免费退货。
根据已经公布的征求意见稿,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,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、制动系统失效、转向系统失效、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更换、修理。消费者要求退货的,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。
此外,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,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,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;或发动机、变速器、车身因产品质量问题,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;或制造商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其他总成或系统,因同一主要零部件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更换、修理。如果消费者选择退货的,销售商应当负责退货。
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,家用汽车整车的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,以先达到者为准。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0000公里,以先达到者为准。
质检总局拟于今年10月下旬举行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立法听证会。
质检总局提醒有意参加立法听证会的公民和单位,在今年10月15日前将个人相关信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质检总局。届时,质检总局将从报名名单中确定参会人员,并及时通知。听证会报名联系传真:010-82260107,电邮:zhuangl@aqsiq.gov.c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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